活化作用大致可分为:1、自发活化作用;2、予先活化作用;3、复活作用;4、硫化作用。
(一)自发活化作用:处理有色多金属矿石时,在磨矿过程中矿物表面与一些可溶性盐离子自发进行的作用,例如闪锌矿与硫化铜矿物共生时,在矿石开采出来以后的氧化作用总有少量硫化铜矿物被氧化成为硫酸铜,在矿浆中Cu2+离子与闪锌矿表面作用使之活化,给铜锌分离造成困难,需加入石灰或碳酸钠等调整剂沉淀某些可能引起活化的“难免离子”。
(二)予先活化作用,是指为了要选出某种矿物予先加一种活化剂使之活化。当黄铁矿氧化较重时,在选黄铁矿前加硫酸溶去黄铁矿表面的氧化膜,使之露出新鲜表面,以利于浮选。
(三)复活作用是指原先被抑制过的某种矿物,如用氰化物抑制过的闪锌矿,可加硫酸铜使之复活